租车诈骗三部曲,交400元押金租辆十几万车
最近几天,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陆续收到几起汽车租赁诈骗案件判决书,这几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先租赁,后典当,然后消失。在这个民营经济发达、百姓生活殷实的浙江小城,繁荣的汽车租赁市场正在被不法分子盯上。
2009年6月,一直在乐清市做生意的安徽人阿庆向夏军借了4万元,到年底连本带息欠款额已达5.7万元,阿庆却一直无力偿还。无计可施,阿庆打起了到租赁公司租车,再拿车典当还款的主意。阿庆来到租赁公司,由于他是外地人,租赁公司不肯租车给他。了解到这个情况,追款心切的夏军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帮助阿庆租车。
杭州包车公司
12月7日,夏军来到租赁公司。因为是老主顾,仅支付了400元押金,夏军就签了一份租车协议,租到一辆本田越野车。第二天中午,阿庆伪造了一张车主身份证,和夏军将车以10万元的价格典当。按照两人事先商量,夏军拿走5.7万元,剩余的钱给了阿庆,并约定日后由阿庆将车赎回还给租赁公司。然而,无力偿还的阿庆根本没钱赎车。
12月10日,租赁公司老板看到被租走的那辆本田越野车,于是打电话给夏军,要求尽快支付剩余租金。夏军得知阿庆还没赎车,无奈让人送去2000元租赁费。12月15日,眼看租金又要用完了,租赁公司再次与夏军联系,夏军称自己在上海,等回来后一起结算租金。
接下来几天,租赁公司却再也跟夏军联系不上。12月18日,租赁公司决定将车开回,这才得知车已被典当了。
今年7月30日,乐清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夏军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而阿庆依然在逃,警方正在追捕中。
据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乐清市汽车租赁诈骗案件频发,影响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犯罪分子之所以轻易地从汽车租赁公司骗走价值几十万元的轿车,主要是钻了一些空子:汽车租赁公司审查不严,在没有掌握租车人有效信息的情况下就将车租给他人;一些租车人拿着假证件,交点押金就轻而易举地租到价值几十万元的车,租车过程没有任何担保。
一些租赁公司老板接受采访时也简单地认为,车上装了卫星定位系统,车辆不会脱离自身监管,就放心地将车租赁出去,而忽视了对租车人身份的审查。最终结果是,车虽然能够找到,但车的“身份”已经发生变化,从而使得车辆回归主人的过程变得复杂。
本案中,犯罪分子仅仅支付了400元押金,租赁公司甚至未查验租车人的身份证就将价值十几万元的本田越野车租了出去,在押金不够支付租金的情况下才联系租车人,这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充分的作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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